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浙江省先进燃料电池与电解池技术重点实验室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浙江省先进燃料电池与电解池技术重点实验室安全卫生的的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创造安全、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所有人员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手册》、《实验室安全档案》和《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新进实验室的人员均须经过研究所安全培训。

(2)任何实验进行过程必须有人值守,原则上不得离人值守,离开期间,出现安全事件,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危险实验是指:①反应釜、D楼大型实验装置、高压危险反应、使用剧毒品反应;②温度超过100度反应;③使用机械搅拌装置的反应。

检查标准:危险实验,实验进行中,离开时间不得大于30分钟;非危险实验,实验进行中,离开时间不得大于60分钟;

检查人员:课题组负责人、课题组安全员、重点实验室安全员;

惩罚措施:第一次发现违规不值守,重点实验室通报批评,列入黑名单,取消年度评先评优,第二次扣除绩效500元,第三次扣除绩效1000元。

(3)在实验室养成穿实验服、戴手套和实验后洗手洗脸的习惯。严禁在实验室抽烟、吃饭和喝水。每个人员应熟悉室内气、水、电的总开关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遇有事故或停水、停电、停气,或用完水、电、气时,使用者必须及时关好相应的开关。

(4)建立访客制度:未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实验室不得擅自安排外人做实验或陌生人进出。

(5)实验人员对实验室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熟悉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经常检查是否有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检查。注意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常见安全隐患,包括电线、水管老化更换,气阀关闭及设备漏电维修等。严禁在实验室使用明火,必需使用明火时一定注意远离周围的易燃易爆化学试剂。

(6)实验人员应熟悉安全设施(如灭火器、石棉布、紧急洗眼器、急救药箱等)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灭火器使用后不可放回原处,使用者应及时报告院安全员或所办公室进行更换;应熟悉实验楼安全疏散通道和自己所在位置安全疏散方向。

(7)进行具有危险性新实验的任何人员都必须事先制定缜密的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应熟悉所用试剂及反应产物的性质,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应有足够的防备措施(如防爆、防火、防溅、防中毒等);进行具有危险性实验(如剧毒、易燃、易爆等)的过程中,房间内不应少于2人;操作者必须佩戴防护器具(防护镜、口罩、手套等)。

(8)所有化学试剂及其溶液均不得敞口存放,均须保持清晰的标签。实验室不得存放大量易燃溶剂,领取要适量,用完再买。严禁往下水道、垃圾道倾倒有机溶剂和有毒、有害废物,有毒有害废液和废旧试剂必须按规定进行收集和处理。

(9)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源和器件(配电箱、插座、插销板、电源线等),不得使用老化或裸露的电线,不得擅自改接电源线,不得遮挡实验室的电闸箱和给水阀门,不得擅自在实验室进行电焊或气焊。

(10)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没有检查和处理相应情况而离开,发生安全事故将承担相应责任。

二、实验室安全负责人职责

(1)定期对实验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新员工和学生必须在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

(2)对实验室进行管理,确保实验室干净整洁、物品摆放合理,无安全隐患。

(3)对重点实验室和研究所检查到的安全隐患及时责成相关人员处理。

(4)根据实验室情况的变化,及时修改《实验室安全档案》和其他安全制度。

(5)每周至少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和环境卫生检查。

三、重点实验室安全员职责

(1)认真履行重点实验室月安全卫生检查制度,节假日安全卫生检查制度。

(2)加强对各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3)认真执行研究所安全管理制度和及时传达研究所安全管理信息和通报情况。

四、重点实验室安全卫生黑名单制度

全体员工、学生违反如下任意一条,积分到5分者将被列入黑名单,视其违反制度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进资格、扣除成果转移奖等处罚,表现优秀的实验室负责人在重点实验室内部给予表扬。

具体扣分规则如下:

违反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直接责任人扣1分,批评教育仍不予改正者扣2分,再次教育仍不改者扣2分。

实验室安全卫生被重点实验室通报批评,直接责任人扣1分,3天内不予更改和反馈的直接责任人再扣2分,第二次提醒仍3天内不予改正者扣2分。

实验室安全卫生被研究所通报批评的直接责任人扣1分,3天内不予更改和反馈的直接责任人扣2分,第二次提醒仍不改者扣2分。

检查到必须值守的实验无人值守(连续1h以上无人值守为准),而无任何提前说明的实验责任人扣5分。

扣分备注说明:

1.每次检查到实验室脏乱和存在的安全隐患,由实验室负责人提供直接责任人名单,无法提供或属实验室公共问题,由实验室负责人承担。建议实验室负责人提前制定本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制度,明确责任。

2.所有扣分,记录在案,任何人累计5分,将进入黑名单,累计10分,重点实验室严厉处罚。